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机项目。
2.预算金额:7.9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需求
1.见附件:前置机参数及商务要求
四、响应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服务器资料(加盖公章)
4.报价表(加盖公章)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
2.递交文件地址: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部(信息)办公室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3122900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