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函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现对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机构入库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机构入库项目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付款方式:每次完成维修保养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供正规完税发票后30日内付清该次维修保养费用。
2.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主。
3.采购内容:
注:
(1)选定6家(含)以下维修保养机构,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机构。通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超过6家的,通过对投标人技术、商务技术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前6名投标人进入备选库。供应商为6家(均含本数),供应商全部直接进入备选库,排名按最终得分排序)。
(2)本次入选的维修保养机构只作为获得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需求时的供应资格,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供应次数及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
(3)成交供应商的供应次数与供应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且服从采购人安排。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信用信息证明,并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报价资料需有售后服务承诺,需盖公章。
4.投标人持有维修协会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证或已在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经营范围包含:一类维修企业汽车维修(小型以上货车)或二类维修企业汽车维修(小型车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7时00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和正路166号行政楼总务后勤办公室
七、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和正路16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慧怡
联系电话:0756-2390939
联系邮箱:zhccdclh@zhuhai.gov.cn
发布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