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ZHCCDCZH2024-001

项目负责人韩工

联系方式:0756-2390940

联系邮箱:zhccdchd@zhuhai.gov.cn

   期: 2024126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为保证采购项目依法、顺利实施,请各(在)投标人注意以下提示:

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文件指定的地址。

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将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关于采购项目资料、文件。

3.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

4.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5.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顺序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页码

6.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7. 投标单位在报名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内与采购单位联系。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2:详细评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符合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HCCDCZH2024-001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150,000.00),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仅为预估值,本项目对于实际发生的加油量无法事先准确计算,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本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实际业务额,供应商需考虑项目风险。

四、服务期限:1年

五、项目需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7.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s://www.zhsdsrmyy.com)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202422160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和正路166号行政楼3楼总务后勤办公室

九、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和正路16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6-2390940

联系邮箱:zhccdchd@zhuhai.gov.cn

 

     发布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412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人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正常开展,结合采购人油品实际需求,对所油品(国B标准:0#柴油、92#汽油、95#汽油)进行采购。服务期内采购实际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本次采购将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用车提供加油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供应商提供的油品来源合法合规合格

二、项目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

数量

服务期/完工期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

1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项目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若获取中标资格,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油品须严格按照以下所列标准执行若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国家或者行业更新了相关标准,须在第一时间更换成符合最新相关标准的油品供采购人使用采购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柴油: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292#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395#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2.中标供应商需保证采购人的公务用车进入加油站点加油,均能受到良好的加油服务。所有服务人员需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车辆驾驶员。

3.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加油通道,避免加油站点内出现排队加油高峰导致影响采购人工作的开展,油品紧缺时也保证采购人每天的正常需要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加油站点需保证24小时运营,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

5.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业务拆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如发生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7.中标供应商需具备储备能力(储存总量、加油站点数量等)、运输能力(油品运输、装卸、油料计算等方案)、货物紧缺时供应保障能力保障内容、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限长短等)

8.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资料(车牌、所需油品等)进行登记,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办理加油卡,所有加油卡需设置密码,且仅为已登记的车辆提供对应的油品。

9.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一车一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若出现违规加油情况要做到立即制止并告知采购人。

10.若发生加油卡记录异常或遗失,中标供应商须及时通知采购人核实或者为其补办,并将丢失或损坏的加油卡剩余余额转入更换后的新卡。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期间加油卡数量有新增需求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满足。

11.中标供应商每月需向采购人提供加油有关数据、油卡消费资料。

四、油品质量及要求

1.油品来源需提供有效的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经销的油品全部从国家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禁止掺杂作假,以次充好。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检测后不合格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的检验结果或者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为准),鉴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抽检期间及此问题导致发生的一切损失。

3.结合车辆加油服务便利性要求,采购人优先考虑以三个院区为中心,半径5公里范围内加油站点;或三个院区之间交通线路沿线分布的加油站点。其中加油站点必须是中标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合法固定加油站点。(采购文件中须提供加油站点具体位置(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计价方式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报统一的每升优惠金额,且该投标优惠金额必须为固定数值,保留两位小数,不接受区间报价(如0.1~1)和有选择的报价。报价包含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人力成本、管理费、服务费、利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或者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者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加油站须按“实际使用油量×(基准价P0-每升优惠金额)”与采购人进行结算。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确定为基准价P0。

3.中标供应商在进行调整油价之前,需将调整油价通知提供给采购人,调整后价格按政府批文日期执行。

六、付款方式和条件

1.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资料及要求办理中标供应商的加油卡,使用加油卡为采购人加油。加油卡按采购人资料要求设置限油品,并配合采购人做好一车一卡的车辆加油监督管理。

2.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供应商预充值加油费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给采购人。如合同满1年后或双方停止合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将加油卡余额退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每月10日前,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提供上个月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并盖章交至(即:每张卡号的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采购人核对。

3.消费金额=实际使用油量×(基准价P0-每升优惠金额)。(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确定为基准价P0。)

七、验收要求

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对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检验不合格的油品,采购人有权拒收,而中标供应商则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油品,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

3.如油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且中标供应商应将油品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如不更换,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以及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除客观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做到不停供、不断供,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短斤少两。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加油或供应假油的,采购人均有权采用第三方供油,如因供应假油导致车辆故障或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到专业机构修理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保留解除采购合同的权利。

2.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加油设备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监测及加油机油量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若出现短斤少两、未按采购人要求供应正确的汽油种类或数据造假的,中标供应商应支付当月所供应油量总价款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合同,如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一车一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若出现违规加油情况要做到立即制止并告知采购人。若履行监管不力,出现以下的现象:

1)中标供应商提供加油站点第1次出现一卡异车加油或等违规现象,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采购人不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

2)中标供应商提供加油站点第2次出现一卡异车加油等违规现象,中标供应商不仅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且须承担此次违规加油金额3倍的赔偿。

3)中标供应商提供加油站点第3次出现一卡异车加油等违规现象,中标供应商不仅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且须承担此次违规加油金额3倍的赔偿,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该加油站站点加油资格。

4.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同意,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至项目完成后任何时间段,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获悉和取得与采购人有关的数据、资料保密。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上述数据、资料为第三人知晓的,中标供应商除承担一切责任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已支付项目款的100%作为赔偿金。

投标人须根据以上全部违约责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求,如国家、省、行业具备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要求,则按其执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答疑文件等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缺页或重页的现象。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印章。

2.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投标文件副本贰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5.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签字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所有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7.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8.投标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9.采购人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评标方式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评标委员会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和经济价格评审,评出其技术商务和经济价格评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经济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1;

5.技术评分标准:详见附表2

6.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表3

7.价格评分标准:详见附表4

8.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商务

技术分

价格分

   

25

55

20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中标签订合同

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可向采购单位领取合同模板,知悉各条款,中标后无条件按合同模板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就合同条款提出任何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的权利。


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投标填写)

1.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7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结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1.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

1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报价是唯一固定价;




4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条款)无负偏离(如有);




6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结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附表2:详细评表(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商务评分细则(满分25分)

序号

商务评标分项

分配分值   

评标指标

1

相关业绩

15

供应商完成过或在实施中的定点加油服务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15没有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不提供的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

项目负责人

5

项目负责人1名,担任过同类型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关键页或由合同委托方出具并盖公章的项目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自开标当日之前该人员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

诚信记录

5

依据《关于加强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珠财采通〔2022〕20号文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开始前(评审当天),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珠海市财政局网站“信用财政”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评审:投标(响应)供应商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

注:首次参加珠海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 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珠海市财政局网站“信用财政”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 100 分。

  

技术评分细则(满分55分)

序号

技术评标分项

分配分值   

评标指标

1

综合服务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程度供油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对本项目的需求调研情况解读到位、理解全面、深入。供油方案详细完整,服务能力满足项目要求,可实施性强,安全可行,效率高,得15分;

2.对本项目的需求调研情况解读较为到位、理解较为全面但不深入。供油方案较安全可行,效率高,得10分;

3.对本项目的需求调研情况解读不到位、理解不够全面。供油方案安全可行性一般,效率一般,得5分;

4.对本项目的需求解读错误,供油方案安全可行性差,效率较低,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2

管理规章制度

10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1.规章制度的完整、规范、合理性高的得10分;

2.规章制度的比较完整、规范性较高、合理性较高的得6分;

3.规章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

4.规章制度的不完整、规范性、合理性差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3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是否详细、具体、可行,配套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属于委托运营的,能否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等进行综合评比:

1.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详细、具体、可行,配套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得15分;

2.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可行,配套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得10分;

3.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一般,提供配套设施未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得5分;

4.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较差,配套设施未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4

应急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采购人紧急任务、不可抗力事件、油品紧缺时的供应保障措施、加油故障或其他可能预测事件的处理等)是否全面,应对措施是否安全可行:

1.应急方案考虑周全,贴合实际,应对措施合理,得15分;

2.应急方案考虑较周全,较贴合实际,应对措施较合理,得10分;

3.应急方案考虑欠缺,较贴合实际,应对措施一般,得5分;

4.应急方案考虑欠缺,无法贴合实际,应对措施不合理,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经济价格评分细则(满分20分)

价格指标

20分)

格分应当采用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x20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投标报价以“各项单价之和”进行价格评分计算。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                                          

址:                                          

 

乙方                                          

址:                                          

 

甲、乙双方根据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第二条 合同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

第三条 服务范围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用车提供加油服务。

第四条 加油站点地址:

第五条 服务要求

1.提供的油品

10#柴油: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292#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395#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乙方提供的油品来源合法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

2.乙方需保证甲方的公务用车进入加油站点加油时,均能享受到良好的加油服务。所有服务人员需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车辆驾驶员。

3.为甲方提供专门的加油通道,避免加油站点内出现排队加油高峰导致影响甲方工作的开展;油品紧缺时也需保证甲方每天的正常需要。

4.乙方提供的加油站点需保证24小时运营,并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保证甲方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

5.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中标业务拆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如发生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需具备储备能力(储存总量、加油站点数量等)、运输能力(油品运输、装卸、油料计算等方案)、货物紧缺时供应保障能力(保障内容、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限长短等)等。

8.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车辆资料(车牌、所需油品等)进行登记,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办理加油卡,所有加油卡需设置密码,且仅为已登记的车辆提供对应的油品。

9.乙方有义务对一车一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若出现违规加油情况要做到立即制止并告知甲方。

10.若发生加油卡记录异常或遗失,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核实或者为其补办,并将丢失或损坏的加油卡剩余余额转入更换后的新卡。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合同期间加油卡数量有新增需求的,乙方需无条件满足。

1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提供加油有关数据、油卡消费资料。

第六条 油品质量及要求

1.油品来源需提供有效的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乙方提供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经销的油品全部从国家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禁止掺杂作假,以次充好。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检测后不合格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的检验结果或者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抽检期间及此问题导致发生的一切损失。

3.结合车辆加油服务便利性要求,甲方优先考虑以三个院区为中心,半径5公里范围内加油站点;或三个院区之间交通线路沿线分布的加油站点。其中加油站点必须是乙方自有或合作的合法固定加油站点。若加油站点在合同签订之日还未设置好,供应商需承诺,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加油站点的设置。(采购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七条 中标成交优惠金额

1.中标(成交)每升优惠金额:

名称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为基准价P0上每升优惠金额(单位:元)

0#柴油


92#汽油


95#汽油


2.本中标(成交)每升优惠金额为固定不变。

3.服务期内乙方所提供的加油站须按“实际使用油量×(基准价P0-每升优惠金额)”与甲方进行结算。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确定为基准价P0。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12个月)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150,000.00),采购合同终止,以先到的期限为准。

第九条 付款方式和条件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车辆资料及要求办理乙方的加油卡,使用加油卡为甲方加油。加油卡按甲方资料要求设置限油品,并配合甲方做好一车一卡的车辆加油监督管理。

2.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预充值加油费用,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给甲方。如合同满1年后或双方停止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加油卡余额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每月10日前,乙方需负责提供上个月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并盖章交至(即:每张卡号的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甲方核对。

3.消费金额=实际使用油量×(基准价P0-每升优惠金额)。(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确定为基准价P0。)

4.乙方在进行调整油价之前,需将调整油价通知提供给甲方,调整后价格按政府批文日期执行。

第十条 验收要求

1.验收应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甲方在用油过程中将不定期对油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对乙方原因导致的检验不合格的油品,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则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油品,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

3.如油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且乙方应将油品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如不更换,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以及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除客观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保证做到不停供、不断供,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短斤少两。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加油或供应假油的,甲方均有权采用第三方供油,如因供应假油导致车辆故障或事故的,甲方有权到专业机构修理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且甲方保留解除采购合同的权利。

2.乙方必须保证加油设备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监测及加油机油量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若出现短斤少两、未按甲方要求供应正确的汽油种类或数据造假的,乙方应支付当月所供应油量总价款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合同,如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一车一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若出现违规加油情况要做到立即制止并告知甲方。若履行监管不力,出现以下的现象:

1)乙方提供加油站点第1次出现一卡异车加油或等违规现象,乙方必须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甲方不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

2)乙方提供加油站点第2次出现一卡异车加油等违规现象,乙方不仅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且须承担此次违规加油金额3倍的赔偿。

3)乙方提供加油站点第3次出现一卡异车加油等违规现象,乙方不仅承担此次违规加油的金额,且须承担此次违规加油金额3倍的赔偿,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加油站站点加油资格。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至项目完成后任何时间段,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获悉和取得与甲方有关的数据、资料保密。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数据、资料为第三人知晓的,乙方除承担一切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甲方已支付项目款的100%作为赔偿金。

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法院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标文件

 

□ 正本

 

□ 副本

 

 

项目名称: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递交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之前不得开启

 

一、
自查表

(一)资格自查表

序号

投标文件要求

自查

结论

证明

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7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在对应的□打“√”及填写页码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性检查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不通过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报价是唯一固定价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条款)无负偏离(如有);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在对应的□打“√”及填写页码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姓名)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名称),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期:                    

 

说明:

1.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本委托书不需提供。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注:

1. 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条件承诺函

资格条件承诺函

一、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供应商名称)不存在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三、我方(供应商名称)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

1. 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服务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条款响应

响应状态(正/负/无偏离)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响应页码(如有)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价格文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名称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为基准价P0上每升优惠金额(单位:元)

服务期

备注

0#柴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92#汽油


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95#汽油


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合计金额

小写:              大写:         

 

 

备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统一的每升优惠金额,且该投标优惠金额必须为固定数值,保留两位小数,不接受区间报价(如0.1~1)和有选择的报价。报价中已包含货物、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支持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等供应商完全正确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作出如下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由本公司独立承担。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保证,或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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