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CCDCZH2022-020

采购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负责人:叶慧怡

联系方式:0756-2390939

联系邮箱:zhccdclh@zhuhai.gov.cn

日    期: 2022年12月5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为保证采购项目依法、顺利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以下提示:

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文件指定的地址。

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将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关于采购项目的资料、文件。

3.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响应表》,禁止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虚假应标,一旦发现投标单位存在虚假应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

4.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5.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页码。

6. 投标单位在报名(勘察现场)后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 评标方式

三、 中标签订合同

附表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2:                                       技术商务评分表(100分)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投标说明

二、 项目说明

三、 备选库使用原则

四、 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五、 验收要求

六、 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七、 中标人权利与义务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采购邀请函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7%,项目满质保期并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支付剩余3%。

2.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1. 

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

1项

三、 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

四、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五、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行政楼3楼总务后勤(和正路166号)

六、 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行政楼3楼总务后勤(和正路16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慧怡 

联系电话:0756-2390939:

联系邮箱:zhccdclh@zhuhai.gov.cn

发布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5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不少于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2.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缺页或重页的现象。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投标文件副本贰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2. 所有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3.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签字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4. 所有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二、 评标方式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 评标委会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价格评审,评出其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4.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1;

5.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表2;

6. 价格评审标准:本项目不评审价格分。

7. 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部分

分    值

100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中标签订合同

1. 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投标人提出异议的自动确定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前五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如若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只有五家,则跳过评分环节,全部为中标人。

2. 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单位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

3. 合同模板统一使用《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合同书》,投标单位可向采购单位免费领取合同模板,知悉各条款,中标后无条件按合同模板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就合同条款提出任何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的权利。

 

附表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7.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8.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1. 

投标人不为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

 

是否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

1. 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即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全部为“√”即为能够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 “是否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中应写 “是”或“否”。

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                                                                                                                   

日    期:年月日

 

 

附表2:                             技术商务评分表(10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投标人

1. 

质量保证措施

1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l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职责分明,材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及质量措施针对性较强,得15分。

l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职责分明,材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及质量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0分。

l 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或职责混乱,或材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及质量措施针对性较差,得5分。

注:不提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2. 

安全保证措施

1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l 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制度完善,各种处置方案内容完善,针对性较强,得15分。

l 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安全制度完整,各种处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一般,得10分。

l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完善、各种处置方案内容不完整,针对性差,得5分。

注:不提安全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3. 

应急方案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

l 应急方案和事故处理预案清晰、全面、完整,编制合理、可行;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事故处理预案保障措施明确有效,得10分。

l 应急方案和事故处理预案基本清晰、完整,编制基本可行;控制措施合理;事故处理预案保障措施一般,得5分。

l 应急方案和事故处理预案不清晰、完整,编制无合理性,可行性不高;控制措施不合理,得2分。

注:不提应急方案的不得分。

 

4. 

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架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人员管理、内控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l 内容详细具体,人员架构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管理及内控制度具体严格,得10分。

l 内容完整,人员架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管理及内控完整,得5分。

l 内容基本完整,人员架构一般,职责分工不明确,人员管理及内控不完整,得2分。

注:不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

 

5. 

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25分

根据各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工程备选库入库业绩进行评分:

l 每提供一个工程备选库入库业绩合同得5分,最高得25分。

注: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服务响应时间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l 投标人的响应时间≤2小时,得10分。

l 2小时<投标人的响应时间≤4小时,得5分。

l 投标人的响应时间>4小时,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不计分。

 

7. 

工程质保期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工程质保期进行评分:

l 工程质保期至少12个月,每增加6个月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增加量不到6个月的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不计分。

 

8. 

项目负责人

5分

l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省外投标人配备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备用项目负责人的,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购买的投标时间截止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满分

100分

合计

 

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投标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2.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五家中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前五名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若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五家,则不需要进行详细评审,全部确认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二、 项目说明

1. 服务范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部及分支机构预算金额<5万的土建、装修、修缮、安装等专业的零星工程,若部分需要特殊资质才能承接的工程采购人可以另行安排。

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3. 结算方式:中标人每次报价均以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施工过程中不对固定总价调整,工程结算以总价进行结算。

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7%,项目满质保期并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支付剩余3%。

三、 备选库使用原则

1. 每次工程项目立项后,由采购人组织所有中标人现场勘察,中标人根据项目现场的情况,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工程报价,采购人通过最低价法确定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如果两家单位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确定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

2. 所有中标人应积极参与每次的现场勘察,并依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报价,连续三次不参与现场勘察的视为自动退出备选库。

3. 各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独立报价,每次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各中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报价,一经发现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串通各方均视为自动退出备选库。

4. 中标人不得无理由拒绝采购人的委托,中标人无理由拒绝采购人委托的视为自动退出供应商库。

5.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1) 在履合同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的。

2) 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严重影响的。

3) 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四、 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 质量、安全要求:合格。

2. 质量、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标准。

五、 验收要求

1. 验收时间:工程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3.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标准。

六、  质保期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为质量保修期,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免费提供保修服务(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质保期内如收到采购人的保修通知,中标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保修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按合同总金额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中标方应及时支付给采购人,其后中标方仍需承担保修义务。任何时候,采购人均不能免除因工程或材料质量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2.在保修期内,采购人(或其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中标方按本合同要求免费上门维修(或供货)。超过保修期的,中标方承诺上门维修(或供货)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七、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 采购人对备选库实施统筹管理。

2. 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经办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经办人员或终止合同。

3. 如中标人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协调的问题,采购人应给与配合,协助中标人解决。

4. 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合同款项。

八、中标人权利与义务

1.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书和具体项目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分包及转包,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 中标人应在自身业务资质范围内承接库内施工业务,若存在项目规模超过备选库单位业务资质承接范围的情况时,中标人应主动报告采购人并放弃报价的权利。

3. 加入备选库的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采购人。如果已加入备选库企业资质等级条件不再满足备选库要求,采购人将取消该企业备选资格。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

采购项目

合同书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  年   月   日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宗旨

乙方经法定招标程序入选备选库,并承诺在服务期内将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承担后续分配的具体任务,并承诺将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所属单位对其工作的评议办法。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部及分支机构预算金额<5万的土建、装修、修缮、安装等专业的零星工程,若部分需要特殊资质才能承接的工程甲方可以另行安排。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1. 质量、安全要求:合格。

2. 质量、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标准。

第四条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第五条 验收要求

1. 验收时间:工程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乙方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3.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标准。

第六条 质保期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内为质量保修期,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保修服务(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质保期内如收到甲方的保修通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保修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按合同总金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其后乙方仍需承担保修义务。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工程或材料质量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2.在保修期内,甲方(或其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免费上门维修(或供货)。超过保修期的,乙方承诺上门维修(或供货)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第七条  备选库使用原则

1. 每次工程项目立项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现场勘察,乙方根据项目现场的情况,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工程报价,甲方通过最低价法确定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如果两家单位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确定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

2. 乙方应积极参与每次的现场勘察,并依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报价,连续三次不参与现场勘察的视为自动退出备选库。

3. 乙方应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独立报价,每次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各入库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报价,一经发现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串通各方均视为自动退出备选库。

4. 乙方不得无理由拒绝甲方的委托,乙方无理由拒绝甲方委托的视为自动退出供应商库。

5.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1) 在履合同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的。

(2) 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严重影响的。

(3) 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第八条  结算与支付

1. 乙方每次报价均以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施工过程中不对固定总价调整,工程结算以总价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7%,项目满质保期并且经甲方确认后无息支付剩余3%。

第九条  联系人

1. 乙方应为本项目安排固定的联系人,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获得甲方同意。

2.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手机:            )为乙方联系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附后。

第十条  双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 甲方对备选库实施统筹管理。

2. 甲方如发现乙方经办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经办人员或终止合同。

3. 如乙方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协调的问题,甲方应给与配合,协助乙方解决。

4.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合同款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书和具体项目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分包及转包,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 乙方应在自身业务资质范围内承接库内施工业务,若存在项目规模超过备选库单位业务资质承接范围的情况时,乙方应主动报告甲方并放弃报价的权利。

3. 加入备选库的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如果已加入备选库企业资质等级条件不再满足备选库要求,甲方将取消该企业备选资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与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恶意串通、高冒估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2.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立即停止执行合同。如由此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 乙方及乙方经办人员在工作中掌握、了解、知悉的有关政府和建设单位的秘密资料、情况,有义务严格保守。如发生故意或过失泄密的,乙方及乙方的经办人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无效合同

任何一方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外一方签订合同的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条款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补充、说明、解释合同的作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标文件

□ 正本

□ 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递交: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启

一、 资格性文件自查表

序号

投标文件要求

自查

结论

证明

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3.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4.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6.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7.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8.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9.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10.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11. 

投标人不为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12. 

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注:后附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系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代表本人负责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 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注:

1. 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 响应承诺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本单位愿意提交投标文件,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我方为本次报价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及资格的文件、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我方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3. 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4. 我方 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我单位  无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我单位  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我单位   无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 我单位具备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我单位不为联合体投标。

10. 我单位为中小型企业。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说明:

1.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备选库采购项目) ,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虚假承诺,可能面临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被监管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 若是货物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向货物制造商就其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进行了解核实,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投标人务必依据规定谨慎提供声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八、 技术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用户需求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一、 

项目说明

1 

 

 

 

2 

 

 

 

二、 

备选库使用原则

1 

 

 

 

2 

 

 

 

三、 

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 

 

 

 

2 

 

 

 

四、 

验收要求

1 

 

 

 

2 

 

 

 

五、 

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 

 

 

 

2 

 

 

 

六、 

中标人权利与义务

1 

 

 

 

2 

 

 

 

七、

质保期

 

 

1

 

 

 

2

 

 

 

八、

合同条款

 

 

1 

合同条款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注: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 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年限(年)

业主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服务响应时间: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 工程质保期: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注册证名称

专业

职称证书

工作经验

备注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 质量保证措施: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 安全保证措施: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 应急方案: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六、 服务方案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上一篇: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等离子移动空气消毒机过滤网更换服务报价邀请函
下一篇: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报价邀请函

Copyright 2023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45632号-5 Design by Wanhu

粤公网安备44049002000927

主院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和正路166号
紫荆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200号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总机电话:0756-2390000(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急诊科电话:0756-2390999(24小时在线)
医疗服务质量、医德医风投诉电话:18023027623(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纪检室电话:0756-2390917(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法律声明


官方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