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公开向社会征集四害消杀采购项目报价,现诚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及公司踊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害消杀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院内病媒生物防治力度,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密度,保证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对除四害、跳蚤、臭虫、白蚁、红火蚁消杀项目进行调研。
三、项目具体要求:
(一)服务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全院、紫荆部、新村部,具体范围以采购人安排为主。
(二)业务范围:负责鼠、蚊、蝇、蟑、蚁、跳蚤、臭虫等病媒生物防治,含各种配套的管、沟渠、槽、井等消杀工作。其中鼠、蚊、蝇、蟑螂密度必须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三)技术参数要求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商要在服务期内按照国家卫生有关标准,对各院区的鼠、蚊、蝇、蟑、蚁、跳蚤、臭虫等室内外常规全面检查并消杀每周1次,外围全面施药每两周1次。每隔15-30米投放一个灭鼠饵站;延建筑物周边及蚁类高发的绿化地埋藏诱杀检测箱。
(2)服务商人员配置要求:配置项目10人,当院方反映有虫鼠害等问题时,需要在1小时内进行检查及处理。
(3)服务商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文明作业。
(4)服务商要建立服务单位工作卡,每次上门服务后,在工作卡上取得服务对象签名(或单位盖章),作为每次服务记录凭据。同时,服务商应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自行建立消杀台账并由对应科室签字确认。
(5)服务商对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帐,所使用的有害生物预防控制药物按国家规定须持有“三证”,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国家明文禁用的其他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服务商应承担责任。
(6)服务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制”的消杀方针,选择国家规定无害、无残留的药物。
(7)服务商须具备处理登革热防控应急灭蚊的相应的方法及措施。
(8)消杀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服务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出现消杀质量问题、不达标等情况,服务商需免费返工。同时,服务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给予相关解决方案,如增加捕捉方式、消杀方式的调整、消杀方案的优化等服务,保证消杀效果。
(9)异物处理:服务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小时内应达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采购人场地整洁、无味。
四、报价明细
五、报名要求
1.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公司介绍:公司简介(重点说明公司经营范围、资质,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提供相应四害消杀方案及价格。
5.以上内容均要求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营,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邮件发送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hccdchd@zhuhai.gov.cn。
2.如需现场勘察,勘察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00,南屏主院区联系人:许小姐18318908154,紫荆部和新村部联系人:胡小姐13823072181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南屏主院区)、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200号(紫荆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23号(新村部)。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6:00,未按要求发送资料、逾期视为无效。联系人:韩小姐,电话:0756-2390940。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