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
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ZHCCDC2023001
采购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负责人:张合
联系方式:0756-2390957
日 期: 2023年3月9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为保证采购项目依法、顺利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以下提示: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文件指定的地址。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将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关于采购项目的资料、文件。
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响应表》,禁止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虚假应标,一旦发现投标单位存在虚假应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
4.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5.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页码。
6.投标单位在报名后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
目录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5,000.00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
3.采购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报价)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报价)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报价)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报价)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7 时00 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香洲区和正路166号总务部设备组
七、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香洲区和正路166号总务部设备组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合
联系电话:0756-2390957
发布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年3月9日
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不少于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2.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缺页或重页的现象。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投标文件副本贰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2. 所有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3.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签字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4. 所有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二、 评标方式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 评标委会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价格评审,评出其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4.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1。
5. 技术评分标准:详见附表2;
6. 价格评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分
7. 权重分配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中标签订合同
1. 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投标人提出异议的自动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2. 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单位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
3. 合同模板统一使用《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投标单位可向采购单位免费领取合同模板,知悉各条款,中标后无条件按合同模板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就合同条款提出任何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的权利。
备注:
1. 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即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全部为“√”即为能够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 “是否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中应写 “是”或“否”。
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 日 期: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清单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
2.投标人应对技术要求中参数逐条进行响应,所投产品应尽可能全部满足,若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则会被扣分,但不会导致废标。
3.对于技术要求中参数响应,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证明函或设备生产厂家对外公开发行的设备彩页或白皮书或设备检测报告作为响应依据,否则视作不满足要求。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采购清单
1.采购内容:
三、技术要求
1.容量:工作容积:50L,设计容积:65L。
2.基本结构:主要包含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真空系统,升降系统,电控系统;锅体为3层,具备加热功能,真空系统,电动升降系统;搅拌方式为框式双向刮壁搅拌。
3.材质:保温材料:硅酸铝;内层接触物料不锈钢316材质,壁厚≧3mm, 封头≧3mm;夹层均为不锈钢304材质,壁厚≧3mm;外层不锈钢304材质,壁厚≧3mm, 封头≧3mm。
4.搅拌方式:搅拌桨不锈钢316材质;框式双向刮壁搅拌,外搅拌带PTFE刮板;搅拌功率: 0.75kw;搅拌速度:0-86转/分钟,变频调速。
5.均质机:上均质;功率:2.2kw;转速:100-3500转/分钟;均质机不锈钢316材质。
6.密封工艺:搅拌为骨架油封,均质机机封为机械密封。
7.开盖方式:电动升降0.37KW。
8.加热和冷却方式:电加热,温度控制常温至90℃;电加热:功率4kw;冷水夹层循环冷却。
9.进料(物料)方式和出料(卸料)方式:真空吸料或直接送料;底部出料或倾倒锅体出料(手动倾倒,自动可选),底部不锈钢球阀。
10.温度显示:电热温度计。
11.真空显示:指针式真空计。
12.锅盖:不锈钢316材质,厚度≧4mm;包括:物料过滤器,排空阀,真空口,抽真空,探视灯,视镜(带小刮板),香料斗,清洗球(旋转清洗球);锅底装有接触式温度探头。
13.抛光:锅体内及外露部分大于500目。
14.电控箱:不锈钢304材质外壳、触摸屏操作面板、电器元件。
15.支架平台:不锈钢304材质。
16.进料管:卫生级不锈钢316管道和阀门。
17.电动升降系统和抽真空系统。
合同文本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约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采购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电 话:0756-2390957 传 真:0756-2390958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 号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供货明细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配件、搬运、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保修费以及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乙方完全正确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含税)(大写): 人民币 元(¥ 元)。
三、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与货物同时交付给甲方并可追索查阅。
4.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随附齐全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否则,视同乙方未按要求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货物,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因医院场地装修等造成的安装延后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适当延长)
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
3.交货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
五、付款方式(用户需求书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2)以上款项均为无息支付。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每一笔款项前交付按甲方要求开具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交付货物。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3.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账号:44354301040004255
开户银行:农行紫荆支行
识别码:124404000651147897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若产品说明书的质保期长于本合同约定时,则以产品说明书为准),质保期自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以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如设备在1个月内同一部件出现两次同一故障无论是否修复好,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免费更换整机或功能模块。如设备在3个月内出现重大故障,甲方认为可能严重影响设备后续的正常及持续有效运行的,乙方需无条件更换一台新设备,更换后的设备应重新起算质保期,并且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甲方的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超过10天时间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如乙方未在本合同要求时间内提供保修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按合同总金额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乙方仍需承担保修义务。
4.质保期外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如甲方指定乙方继续进行维保,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维保服务,并仅向甲方收取所需更换配件的费用(乙方提供配件价格明细表,配件费按厂家官方标准执行,不得高于备案价),除此之外乙方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配件的包装运输费、差旅费、咨询费、技术调试等费用),乙方保证在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内及时向甲方供应备品配件,确保不因备品配件的缺失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5.乙方负责设备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6.培训:乙方须提供专业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保证让甲方完全熟悉并能熟练操作。培训方式可采用现场培训或远程视频培训,必须确保培训效果,具体培训方式由甲方确认。
七、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应当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后1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相关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换退或调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还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所列标准和具备相应功能。若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相互冲突,按较严格且甲方认可的标准执行。若有封存样板的,按样板验收。
3.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一切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之产品,甲方均有权拒收,乙方须按甲方指示将未通过验收的产品运离施工现场,该类产品的损毁、灭失风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按甲方指示将前述产品运离现场,或经书面告知后仍不运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对其进行清理,该类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搬运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进口类产品需有通关等证明材料。
6.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如属计量检定设备乙方需提供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校准证书。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输至合同约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如产品的锈蚀、损坏和丢失等。
2.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标记产品名称、品目号和箱号以区分各种颜色及规格的产品。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或其他的适当标记。
3.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视产品特征、供货期限等情况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并在起运前将运输方式、到货时间、保险情况等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接货准备。由于货物质量问题引起二次装卸、运输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场安装,并保证安装进度和质量,确保安装过程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甲方,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无论何时,甲方均有权就货物存在的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及索偿。
6.货物在贮存、安装及使用时如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在投标时向甲方说明,并出具书面的贮存、安装及使用文件。如乙方至交货时才予以说明,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甲方的损失可按质量或货期违约责任向乙方索赔。
7.货物生产所使用的材料及产品运行所造成的影响应符合国家关于节能和环保指标的最低要求,对使用、安装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在投标时予以说明,并在产品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做出合理保护。
8.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应环保政策法规,保证产品及生产的全部过程达到当前环保政策法规规定,无废水、废气不达标排放等不良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9.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报价中各项技术经济参数的可靠、真实性负责,并全面配合甲方对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抽检。若发现与乙方中标承诺不符,或超过甲方书面认可的允许误差范围,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擅自发货或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若因乙方提前交货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因产品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产品全部通过交货验收之日方为乙方完成交货之日,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执行退、换货处理,退、换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如经退、换货处理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扣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对甲方剩余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扣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对甲方剩余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甲方逾期付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未能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的除外。
4.乙方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本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货物(包括货物配件及与之匹配的程序或技术)享有完整的权利。若前述货物侵犯或涉嫌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也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缺陷。如因乙方货物的质量问题给甲方或其他任何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除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及时纠正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本合同所述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罚款)及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无效或部分无效,该违约金(或罚款)及赔偿费用仍需执行。本条款独立有效,不受本合同效力的约束。
十一、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十三、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5.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珠海市签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见证意见: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无偏离。
见证单位: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配件报价表
注:报价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软件升级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等费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自查表
注:后附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方组织的“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招标,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50L数控可倾式升降真空均质乳化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四)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五)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六)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七)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八)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系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代表本人负责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技术要求响应表
注:后附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证明函或设备生产厂家对外公开发行的设备彩页或白皮书或设备检测报告,否则视作不满足要求。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证明函或设备生产厂家对外公开发行的设备彩页或白皮书或设备检测报告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产品的成熟性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售后服务措施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