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拟对护肤品生产企业供应服务进行采购1家年度供应商,提供护肤品生产服务,现有8款护肤产品需要生产。供应服务商需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提供相关服务工作。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公开向社会征集护肤品生产企业供应服务的报价,现诚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商踊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护肤品生产企业供应服务采购
二、采购需求:
(一)参与投标的品牌商标,由中标人独立所有,属于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注册的第3类商标,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或纠纷。该商标在采购人连续使用5年或以上,年销售额≥80万时,投标人需无偿将品牌商标转让给采购人持有。该商标对应的产品,由采购人拥有独家销售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确认无违规,违法等风险记录)。
2.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确认生产范围的匹配性,生产场所的一致性,无严重质量处罚记录)。
3.投标人须设有固定的生产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具有至少三年的化妆品生产经验,能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5.提供产品质量保障说明。(提供5年来,关键岗位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在职明细。)
6.提供研发技术人员组成说明。
7.产品培训指导能力说明。
(三)护肤产品配方要求
1.护肤产品配方的知识产权完全属于中标人。
2.配方对应的护肤产品已经全系完成备案,可以直接销售。
3.中标人需将做适当屏蔽处理的产品配方(提供该护肤产品的标准中文名称的表格),提交给采购人做留档处理。做留档处理的配方,需要与护肤产品备案配方具有一致性。
4.护肤产品功效性原料、关键性原料,可以做补充说明。
(四)护肤产品规格及功效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护肤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对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产品样品试制,供采购人试用及确定产品标样、质量标准,并在正式生产前交付采购人;标样、 产品质量标准、功效成分或活性添加剂使用的技术文件是双方合作产品的检验标准,中标人须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标样、产品质量标准、功效成分或活性添加剂使用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该批产品返工,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货物自身的价值),同时采购人保留终止合作的权利。中标人任何对产品的改变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并重新封样。
2.若采购人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则双方应共同委派相关人员委托国家或行业相关部门对质量异议产品进行检验。若属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即与封存标样不符和不按质量标准生产的情况),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更换质量合格的产品。
3.中标人问题(非保管和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客户投诉及赔偿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后,由采购人负责与客户具体沟通,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中标人生产并供应给采购人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所有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过中标人承担,若对采购人利益造成损害,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5.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经过严格测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生产订单结束后,采购人指定生产的护肤品成品,由投标人提供仓库免费存放至少12个月。
(六)护肤品产品包装要求
1.所有该系列产品包装物料的样式、质量由双方确认,并形成产品包装物料的技术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包材采购以保障销售的正常执行;中标人对产品的包材负责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包材,中标人不能在生产中使用。
2.因包材原因供应商不能正常供货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如生产周期,交货期延迟,无法正常交货), 采购人应该谅解,并重新确认生产周期及交货时间。
3.包装盒外观设计要求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约定相关内容。
4.生产周期的约定:在包材物料正常库存的前提下,生产周期为30天;因客观的、特殊的原因,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后,从下单之日开始供货周期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违约。
(七)护肤品包装、装卸、运输、保管要求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珠海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八)护肤品供货要求:
1. 必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中标人所配送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税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本市同类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平均零售价格。
2.具体送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书为准,中标人应该在收到采购人通知的4小时内向采购人确认,并在采购人送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6小时内(发出之日不计)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指定地点。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 规格 | 包材要求(含内外包材) | 包材价格 (最高限价) | 最低生产量 | 报价 |
1 | 维E乳膏 | 100g | 软管+彩盒 | 2.5元/套 | 500只 | |
2 | 维E保湿霜 | 100g | 软管+彩盒 | 2.5元/套 | 500只 | |
3 | 清爽型洁肤奶 | 100g | 软管+彩盒 | 2.5元/套 | 500只 | |
4 | 滋润型洁面奶 | 100g | 软管+彩盒 | 2.5元/套 | 500只 | |
5 | 维E身体霜 | 150g | 软管+彩盒 | 2.5元/套 | 500只 | |
6 | 啫喱 | 50g | 软管+彩盒 | 2.5元/套 | 400只 | |
7 | 紧致眼霜 | 15g | 软管+按摩头+彩盒 | 3元/套 | 1000只 | |
8 | 透明质酸钠面膜 | 30g*6 | 面膜袋+384面膜巾+面膜盒 | 7元/套(6片装) | 400盒 |
(九)包材规格及报价要求
注:
1.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单价、税率、运输费等;
2.投标价格应具有竞争力,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
3.投标价格应包含售后服务费用,确保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4.试用装5g,按1%比例配赠;
(十)生产护肤品验收要求
1.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2.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货物技术资料)。
(十一)付款方式
每月的25日前,中标人和采购人核对供货金额,核对无误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及入库单金额结算上个月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三、报名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
4.公司介绍:公司简介(重点说明公司经营范围、资质,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5.提供相应产品详细介绍、服务方案、结算方案及价格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营,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200号。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6: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750019080
联系邮箱:siheqiye2022@163.com
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产品要求 | 使用对象 |
1 | 维E乳膏 | 100g | 1. 霜状产品 | 解决皮肤保湿问题 |
2.主乳化剂温和,至少为葡糖苷类 | ||||
▲3.产品功效: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4.维生素E含量不少于2% | ||||
▲5.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2 | 维E保湿霜 | 100g | 1. 霜状产品,面部使用 | 解决面部保湿舒缓问题。 |
2.主乳化剂温和,至少为葡糖苷类 | ||||
▲3.产品功效: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4.产品功效:舒缓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5.维生素E含量不少于2% | ||||
6.依克多因含量不少于0.48% | ||||
7.植物油脂,前沿类功效成分联合实现产品功效 | ||||
▲8.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3 | 清爽型洗面奶 | 100g | 1.清洁力强 | 适合油性痘痘类皮肤使用 |
2.低泡型 | ||||
3.弱酸性 | ||||
4.膏状 | ||||
5.主表活的安全性 | ||||
6.硫磺型:产品主要成分为升华硫,产品中含量不小于5%。 | ||||
▲7.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4 | 滋润型洁面奶 | 100g | 1.清洁力强 | 大众皮肤使用的洗面奶。 |
2.低泡型 | ||||
3.弱酸性 | ||||
4.膏状 | ||||
5.主表活的安全性 | ||||
▲6.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7.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5 | 维E身体霜 | 150g | 1.霜状产品,身体使用 | 解决身体皮肤保湿,舒缓问题 |
2.主乳化剂温和,至少为葡糖苷类 | ||||
▲3.产品功效: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4.产品功效:舒缓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5.维生素E含量不少于2% | ||||
6.燕麦生物碱含量不少于0.58% | ||||
7.植物油脂,前沿类功效成分联合实现产品功效 | ||||
▲8.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6 | 啫喱 | 50g | 1.啫喱状 | 术后、晒后、皮肤刺激等状况使用的无油类产品 |
2.清爽不黏腻 | ||||
▲3.产品功效: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4.产品功效:舒缓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5.能解决实际的皮肤(术后、晒后、皮肤刺激等)问题。 | ||||
6.成分要求:植物成分为主,结合当前较新的原料如:葡聚糖,透明质酸钠等发挥功效。 | ||||
▲7.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7 | 紧致眼霜 | 15g | 1. 霜状产品 | 解决眼周皮肤问题 |
2.主乳化剂温和,至少为葡糖苷类 | ||||
▲3.产品功效: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4.产品功效:紧致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5.产品功效:抗皱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6.能解决眼部实际的皮肤问题 | ||||
7.植物油脂,植物提取物,多肽类功效复合成分联合实现产品功效。 | ||||
8.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 ||||
8 | 透明质酸钠面膜 | 30g*6 | 1.进口384面膜巾。 | 功效面膜 |
2.对晒后等皮肤异常有作用。 | ||||
▲3.产品功效:保湿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4.产品功效:舒缓性(有第三方功效报告) | ||||
▲5.产品风险物质,需提供第三方报告,予以证明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