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 安排的通知(第二批 精神心理科医师岗)

根据《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和《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补充公告》,我院定于2025年10月24日组织第二批(精神心理科医师岗)考试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9:30分

笔试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行政楼5楼会议室。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00分开始

面试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行政楼5楼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1.请入围笔试考生于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08:00分-08:25分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进行签到,8:30分开始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试资格。

2.本次面试采取现场笔试+面试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报名材料原件(见第四点)参加考试。

3.应聘者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活动,如有发现隐瞒或资料不实等情况,取消本次面试、录用资格。

4.考试安排通知已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入围笔试考生,请确认回复。

   咨询电话:蔡老师 0756-2390926;梁老师0756-2390928。

四、报名材料原件

1.报名表原件(考生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及所有后续学历至最高学历)(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未发资格证可提供电子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证明(应届毕业生)、专业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4.考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5.其他要求的报名材料。

 

附件: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入围笔试名单(第二批 精神心理科医师岗位)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入围笔试名单

(第二批  精神心理科医师岗位)

 

序号

报考岗位代码及名称

姓名

性别

1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蒋大宇

2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尚志磊

3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陈沁悦

4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卢艺文

5

D02精神心理科医师2

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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