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和《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补充公告》,我院定于2025年10月24日组织第二批(精神心理科医师岗)考试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9:30分;
笔试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行政楼5楼会议室。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00分开始;
面试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行政楼5楼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1.请入围笔试考生于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08:00分-08:25分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进行签到,8:30分开始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试资格。
2.本次面试采取现场笔试+面试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报名材料原件(见第四点)参加考试。
3.应聘者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活动,如有发现隐瞒或资料不实等情况,取消本次面试、录用资格。
4.考试安排通知已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入围笔试考生,请确认回复。
咨询电话:蔡老师 0756-2390926;梁老师0756-2390928。
四、报名材料原件
1.报名表原件(考生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及所有后续学历至最高学历)(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未发资格证可提供电子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证明(应届毕业生)、专业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4.考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5.其他要求的报名材料。
附件: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入围笔试名单(第二批 精神心理科医师岗位)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202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入围笔试名单
(第二批 精神心理科医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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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岗位代码及名称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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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
蒋大宇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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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
尚志磊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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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
陈沁悦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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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01精神心理科医师1 |
卢艺文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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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02精神心理科医师2 |
鲁文波 |
男 |
